黄山区法院成立于1950年8月,共有内设机构18个,分别为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指挥中心、黄山风景区人民法庭和太平湖风景区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