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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法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作者:楚伟清  发布时间:2017-03-31 08:41:48 打印 字号: | |

2017年3月1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木果乡村民黄某到黄山区法院咨询,她与黄山区乌石镇村民谢某2005年1月非法同居,非婚生育一男孩,2011年因双方性格不合分居,准备起诉要求与谢某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诉调对接中心法官获悉后,主动为黄某提供法律帮助,当日就通知谢某到法院进行调解,双方就解除同居关系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不起诉也能解决纠纷,而且在最短的时间使问题得到稳妥解决,这完全得益于近几年来该院积极探索的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近几年来,该院在全市法院系统中率先探索诉调对接机制,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积极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调解等力量,与司法、市管、旅游、医疗卫生和各乡镇合作,成立了“消费争议联合调解室”、“医疗纠纷调解室”等22个联合调解点,实现了当事人现场解决纠纷、确认调解协议。为了进一步形成全区“大调解”格局,该院还主动与14个乡镇和5个城市社区对接,建立了后备调解员信息库,扩大调解员组成人员范围,及时吸纳一些经验丰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乡镇干部等担任调解员。调解方式更是形式多样不拘一格,主要采取电话调解、网络微信调解、巡回调解、诉前调解、调后回访等措施,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在诉讼时间、精力、费用方面的负担。2016年9月,该院进一步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在民一庭专门设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设立“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与区妇联等单位共同配合选聘了24名人员担任特约调解员,引入多元化解机制解决家事纠纷。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该院采取这种没有进入诉讼程序调解结案的司法确认案件1529件,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244起,真正在全区范围内搭建了一个法制宣传和了解社情民意、群众诉求的纠纷调解平台。(楚伟清)

来源:区法院
责任编辑: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