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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工作会议
作者:黄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7-10-09 08:40:0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对执行款物的管理,黄山区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和《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的内容,于9月26日上午在院执行局会议室召开工作会议。执行局局长夏兴平主持会议,执行局全体工作人员以及现已调配至其他庭的三位法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工作刻不容缓,各执行人员必须严格学习相关规定,遵循统一管理、统一账户、统一票据、及时支付和处置、明确责任五大原则,详细登记各自承办案件的款项收发情况,按时与财务部门核对账目明细,确保每一个执行案件账目清楚、准确。

会议进一步要求执行人员将历年来经手的、尚未移交的执行款物于2017年10月20日之前移交至法院财务室,对于未按时移交的执行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

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工作事关“一案一账户”制度的有效施行,事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事关法院威信和法律尊严。黄山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执行款物收付事项,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和指示,签署执行款物管理承诺书,依法执行,勇于担责,保障执行款物的规范、有序、高效流转。

来源:黄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