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黄山区法院黄山风景区人民法庭荣获"先进驻镇单位"
作者:陈志敏 吕贤亮 宋海涛  发布时间:2018-07-02 15:41:38 打印 字号: | |

6月26日,黄山区法院黄山风景区人民法庭被中共汤口镇委员会、汤口镇人民政府表彰为2017年度“先进驻镇单位”。

近年来,黄山风景区人民法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积极落实“两便”原则充分发挥法庭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一是紧紧围绕乡镇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注重与汤口镇党委、政府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时汇报法庭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妥善处理涉诉民、商事纠纷,审理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及经济建设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积极开展汤口城管巡回法庭工作,规范黄山南大门城管执法行为,促进辖区城镇管理规范化。四是积极做好旅游巡回法庭工作,在黄山景区和翡翠谷景区分别设立法官工作室,规范旅游市场,及时化解旅游纠纷,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法庭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领导的肯定和辖区群众的认可。

黄山风景区人民法庭全体干警表示,荣誉是一种肯定,更是一种鼓励。在今后的工作中,全体干警将进一步努力工作,追赶超越,争创一流,为辖区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黄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