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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法院积极协助西藏兄弟法院开展执行工作
作者:苏雪敏  发布时间:2018-08-10 10:33:20 打印 字号: | |

8月3日,黄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首次接待了两位藏族同胞——来自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其加和白玛群旦,并协助他们办理一起执行案件。

被执行人殷某军是黄山市黄山区人,2015年至2016年在西藏打工期间,从西藏林芝某商贸公司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一批价值14.79万元的五金建材,当时给付了部分货款,剩余7.29万元尚未给付。该商贸公司多次催讨未果,于2018年3月29日向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殷某军给付货款7.29万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殷某军仍未给付货款,该商贸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殷某军的财产线索,因被执行人户籍地在黄山区,执行法官决定前往黄山区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行踪线索。

8月3日,巴宜法院的执行人员到达黄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夏兴平亲自接待,并安排干警协助巴宜法院到相关单位调查被执行人的房产、公积金、社保等财产信息,到被执行人居住社区调查被执行人行踪线索,为巴宜法院下一步执行奠定良好基础。执行任务完成后,黄山区法院干警工作作风得到巴宜法院执行法官的充分肯定。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全国法院的共同目标和重要任务,黄山区法院始终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工作原则。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夏兴平表示,将全力配合异地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形成执行合力,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打好执行攻坚战。

来源:黄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