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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焰行动进行时】黄山区法院:房产抵债拒不搬离 异地执行腾房交付
作者:黄山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1-09-15 08:51:16 打印 字号: | |

2021年9月13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集结10余名干警,前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国芜湖交易博览城,对一套店面房屋强制腾房并交付申请执行人。此次活动邀请了2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活动。

(集结出发)

该案件系一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年4月,黄某某、陈某某向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新华支行申请50万元贷款。逾期后,黄某某、陈某某未归还本息510537.88元。2019年9月17日,法院依法判决黄某某、陈某某归还本息,同时判决对黄某某、陈某某所有的位于芜湖市弋江区中国芜湖交易博览城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于2020年5月27日作出裁定,将被执行人抵押的两处房产以物抵债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欠款本息,并于11月12日办理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后因疫情原因,被执行人迟迟未能腾空交付,甚至拒不露面无法联系。

今年8月10日,黄山区法院再次发出强制腾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于公告发布之日十五日内将房屋腾空交付,但被执行人拒绝履行。

(被执行人房产)

(法院强制腾空公告)

9月13日早上7:30,黄山区法院执行干警们集结出发,奔赴100多公里外的芜湖市。上午10时左右,执行干警们到达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开展执行工作。由于被执行人始终没有露面,在芜湖市弋江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见证下,开锁进门、清点物品,司法警察通过执法记录仪对执行行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一个多小时后,执行法官当场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交接手续,腾房交付工作顺利完成。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

(芜湖市弋江区法院协助执行)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接下来,黄山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打好组合拳,充分发挥强制执行的威慑力,用实际行动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同时也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司法的速度、力度与温度,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黄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