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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提升”】夏日执行不停歇 江淮风暴争实效
作者:黄山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07-25 10:08:17 打印 字号: | |

夏日炎炎,热情不减,“江淮风暴”惠民暖企执行行动在江淮大地如火如荼地开展。7月24日,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安排,黄山区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第四次集中执行行动。早上7:00,全体执行干警准时列队集合,在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方春的统一指挥下,干警们迅速出动,奔赴执行现场。


2013年,王某向董某借款160000元拒不归还,2015年董某依据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分期向董某还款,至今还剩60000元未履行。执行法官多次催促,被执行人王某却百般推脱。当执行法官来到王某家中,其父亲十分惊讶:“前几天才给了他3000元去还款,他没有还吗?”询问后才得知,王某欺骗了其父亲,并未将3000元用于还款,而是个人挥霍了。对此,执行法官决定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2022年,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向黄山区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被执行人杜某、廖某归还贷款20000元及利息。支付令生效后,杜某、廖某拒绝还款,申请人向黄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但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债务。本次执行行动,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对其名下机器设备采取查封措施,并告知被执行人到期不履行债务,黄山区法院将依法拍卖该机器设备。

被执行人邢某因民间借贷纠纷陆续被施某、王某诉至法院,案件经审理判决邢某应当归还施某欠款165798元,归还王某236372元,判决生效后,邢某不但没有履行判决义务,而且拒不接受执行法官的传唤到院,态度极其恶劣。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4条之规定,对邢某当面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决定对邢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并依法查封、拍卖其名下汽车。

本次惠民暖企集中行动,出动干警22人、警车7辆,执行案件7起,拘留2人,强制搜查3户,扣押车辆1辆,扣押机器设备1套,共计执行到位12.6万元。

黄山区法院将持续利用暑期掀起“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热浪,依法用足用好司法拘留措施,坚持严格执法与善意文明并重,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维护法律权威。




 

责任编辑:黄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