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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法院:高效化解51起涉众土地租赁纠纷
作者:黄山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09-25 11:36:18 打印 字号: | |

“我们村51户村民与经营业主之间的土地租赁纠纷拖了有两年之久,真的没有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化解了矛盾纠纷,给我们村民送上了一颗定心丸。”这一群体纠纷案件的诉讼代表黄山市黄山区仙源镇龙山村村民章礼华在案件调解结束时,对黄山区法院高效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办案方式连连称赞。

2016年开始,被告崔某某经营黄花菜种植基地,向仙源镇龙山村仰山组的51户村民承租田地,并约定前五年租金为每亩每年400元,第二个五年租金为每亩每年500元,第三个五年租金为每亩每年600元,每年租金在当年2月底前付清。

2021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崔某某仅按300元每亩支付租金。2022年,崔某某仍以疫情为由提出减少租金,故当年租金仍按300元每亩计算,未支付。今年1月9日,崔某某向原告出具欠条,承诺在今年4月30日前付清2022年租金,但至今仍未支付2022年及2023年租金。纠纷虽经过镇村两级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但都没有结果,51户村民意见很大,有的村民甚至要采取过激方式,矛盾随时有可能激化。

今年5月23日,51户村民同时向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除各自订立的土地租赁合同,将土地恢复原状,并给付51户村民租金共计17.67万元。

立案庭收到案件后,经过法官的分析研判,考虑到涉及村民众多,若不能妥善处理,很可能会引发矛盾激化,给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高效快捷办理案件,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决定对51起案件合并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积极联系镇司法所、镇综治中心和村级调解组织进行了多轮共同调解。因本案的合同关系是原告和崔某某经营的家庭农场之间形成的土地租赁关系,法院建议原告方追加了崔某某经营的家庭农场为被告,使得案件法律关系更加准确。被告崔某某的家庭农场在2022年因一次停电事故遭受重大损失,现其承租的农田在原告方知晓的情况下已转租给其他企业经营,法院建议崔某某对家庭农场现有资产作出价值评估,为后续农场的生产经营和纠纷化解打好基础。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原告方同意在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前期支付部分租金后,被告以其家庭农场现有资产作抵押,保证2024年4月30日前付清全部欠付租金。至此,51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止于诉前,既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又充分保障了流转土地使用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黄山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继承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探索一站式多元解纷新路径。截止8月底,诉讼服务中心向调解平台推送案件1204件,诉前调解成功905件,成功率达75.17%,其中司法确认419件,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黄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