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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责在身,虽远必究
作者:黄山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06 14:49:48 打印 字号: | |

“太感谢你们了,去那么远帮我追回欠款!”申请人激动地向执行干警连声道谢。

近日,黄山区法院执行局跨市出击,先后奔赴合肥、淮南两地,成功执行完毕四起执行案件,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黄山区某蔬菜批发部与姜某买卖合同纠纷

被告姜某一直经营黄山区景湾餐厅,陆续从原告处购买蔬菜,并进行结算,被告欠原告蔬菜款82757元。后双方经太平湖风景区法庭调解:姜某欠批发部蔬菜款82757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分三期支付完毕。但蒋某未按时还款,2023年6月8日黄山区法院立案执行。考虑到本案金额并不大,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承办人多次拨打被执行人电话希望其主动还款,但被执行人始终拒接、逃避执行。无奈之下,承办人决定奔赴淮南,依法对其名下位于淮南市区的房屋进行查封、拍卖。就在张贴查封公告、腾空公告的当晚,蒋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先拿出60000元解决在本院的三个案件,剩余的在过年前付清。最终成功执行完毕案件2起,执行和解1起。

黄山区太平装饰建材行业协会与高某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高某2019年至2021年在黄山市黄山某置业有限公司工作,在负责太平建材大市场促销活动中,向黄山区太平装饰建材行业协会借支了两笔备用金18000元和4390元挪作他用。经黄山区法院判决:高某欠黄山区太平装饰建材行业协会借款22390元及利息,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但高某拒不履行债务,立案执行后,高某仍躲避执行,承办人了解到其在合肥的住所,并得知其父亲是某中学教师,决定前往合肥寻找高某及其父亲。在告知其父亲高某已被我院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其父亲表示对儿子的这种行为非常痛心,对儿子做出严厉批评后,主动拿出23000元现金代为偿还债务。“可怜天下父母心!”执行干警感叹道。

司法为民在路上,执行奔波不停歇。执行路上虽然充满荆棘,但黄山区法院执行干警会秉承初心,坚定信念,将司法为民情怀转化为解决执行难的动力,时刻用一腔赤诚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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