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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水养鱼”见成效,“捕鱼达人”巧执行
作者:黄山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02-06 09:43:10 打印 字号: | |

“八百斤鱼已经全部卖出去了,我再也不用每天对着鱼塘发愁了,法官,谢谢你们!”电话中,被执行人吴某某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赶在年前收到了钱款,谢谢法院帮我们执行。”申请人也对法院执行工作点了个赞。

2月4日,寒风阵阵,大雨倾盆。黄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的家中。一下车,映入眼帘的便是满塘拥挤的鱼群和寥寥无几的竹笋。如此鲜明的对比,让执行干警犯了难。


2022年,被执行人向他人借款做养殖黑猪的生意,但疫情原因给被执行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几位申请人遂向法院起诉、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执行干警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房产和存款,唯一有经济价值的就是鱼塘中活蹦乱跳的鲜鱼。“鱼属于新鲜食品,不便扣押、拍卖,如果搞‘一刀切’执行,不就成机械办案了吗?”执行干警考虑到。为此,执行干警特找来双方进行协商。

最终,二人达成和解,约定于2024年年前还款。被执行人对结果十分感激:“感谢法院和申请人能给我时间。猪价跌了,我还可以养鱼和种笋,我一定好好经营,努力还钱。”

本以为一切到此已经走上正轨,可突如其来的降温,又使事情转了个弯。因天气过冷,竹笋长势不佳,鱼也打不开市场,迟迟卖不出去。执行干警了解到这个情况,立刻冒雨赶至被执行人家中,给愁容满面的被执行人打了一剂“强心针”。

“你别担心,我们帮你一起卖!一起解决这个难题!”说干就干,执行干警们捞鱼的捞鱼,称重的称重,发起朋友圈,打电话牵线……一通通电话播出,一声声信息提示音响起,被执行人的八百斤鱼最终全部卖出,共计收入约8000元。“作为执行人员,一定要处理好保证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善意文明执行的辩证关系,要灵活办案,既有强度,也有温度,既要把事情办成,也要把事情办好。”黄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兴平表示。

近年来,黄山区法院始终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讲究情理法相结合,充分平衡和考虑各方的利益,积极探索“放水养鱼”、“活封活扣”等善意文明执行新机制,践行好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用有强度、有温度的执行方式谱写执行为民的精彩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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