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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拂面正当时——黄山区法院打响“徽动执行”+黄山突击执行行动第一枪
作者:黄山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16 08:31:47 打印 字号: | |

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抓好抓实“公正与效率”,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服务大局、护航发展、保障民生,根据省高院和市中院统一部署,黄山区人民法院打响“徽动执行”+黄山突击集中统一执行行动第一枪。


4月9日早晨7:00,黄山区法院大楼前警灯闪烁,25名执行干警整齐列队。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方春宣读了本次行动方案和要求,随着本次执行行动总指挥、院党组书记、院长章建权一声号令,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亮剑出击,迅速奔赴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1


申请人李某与被申请人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黄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欠李某借款本金21万余元,该款于2023年10月31日前归还本金10万元,2023年11月30日前归还剩余本金11万余元。但赵某未履行,春节前夕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法院,赵某作出还款计划,并承诺第二天主动交款3000元现金,但执行干警却一直没有等到赵某。本次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摸排到其居住的旅社,旅社老板透露其因拖欠房租,已多日不见踪影。执行干警遂依法对其卧室进行搜查。下一步本院将继续寻找赵某下落,对其采取强制手段,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行为。

△执行现场2

申请人邹某与徐某、方某、郑某、徐某农村建房施工纠纷一案,于2022年7月12日经黄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徐某、方某、郑某、徐某所欠邹某建房款31万余元,于2022年9月10日前支付4万元,2023年1月15日前支付14万元,余款13万余元于2023年7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案件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一家四口始终拒绝履行。本次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搜查到现金900元,扣押保险柜一个。

△执行现场3


2022年9月13日,黄山区农副产品合作社与吴某签订了《互助金借款合同》,由吴某向农副产品合作社借款4900元用于购买手机,借款期限1年。吴某未按照约定归还借款本金。黄山区法院判决吴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欠黄山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借款本金及律师费合计5155元。但吴某未履行,案件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一直电话停机、逃避债务,执行干警通过龙门乡工作人员了解到其父母尚在家中,本想在此次行动中前往其老家,行动前一天吴某却主动打通执行干警电话:“法官,我明天来交钱,你们不要去我老家。”今天上午,吴某主动来到法院缴款2500元现金,并表示剩余的款项于本月底之前还清。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出动干警25人,警车6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全程见证参与,拘传被执行人1人,搜查房屋2户,腾空房屋1间,执行案件11起,执行到位金额13.98万元,其中8人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履行共9.7万元。

下一步,黄山区法院执行局将抓住茶季返乡的有利时机,加大执行力度,立足执行职能,全面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重点类型案件高效办理,推动黄山区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黄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