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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是为了养孩子?——爸爸,这样的“黑锅”我不背!
作者:黄山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06-12 15:50:17 打印 字号: | |

“作为一名父亲,抚养孩子是法定的义务,而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合法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对孩子极其不负责任。”庭审中,法官这样对被告人说道。

据悉,该男子有多次犯罪前科,刑满释放后仍不悔改,入户盗窃再获刑,竟称多次盗窃都是为了抚养小孩。4月16日,黄山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入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4年2月下旬,被告人冯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溜门、撬窗等方式入户实施盗窃,窃取香烟数条(价值人民币3018元)、“袁大头”银元一枚。法院认为被告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决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父母是孩子成长道路上最好的老师,作为家长更要以身作则,为孩子做好表率,教育孩子遵纪守法,让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告诫孩子只有用辛勤的劳动才能换取美好的未来。偷盗不可为,“伸手”必被抓。倘若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黄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