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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速裁 高效审结危险驾驶罪案
作者:黄山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06-17 09:02:06 打印 字号: | |

“现在开庭……被告人邵某,你在庭前已经表示同意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下面,本院将按照速裁程序审理你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对庭审过程进行简化,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6月7日,在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黄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从开庭到闭庭仅用时20分钟,实现轻微刑事案件审理既“快”又“优”。

2024年5月9日,被告人邵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普通摩托车,经鉴定,其驾驶时血液中乙醇含量平均值为218.9mg/100ml。6月4日,被告人邵某再次饮酒后驾驶两轮普通摩托车,经鉴定,其驾驶时血液中乙醇含量平均值为250.0mg/100ml。经过一系列严谨的司法程序后,随着法官敲下法槌,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邵某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完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理当庭宣判,按照一般流程,原本需要7天才能办结,现在用时缩短至1天,真正实现“当日案、当日办”,充分发挥了速裁法庭快速办理、集约高效的作用。

下一步,黄山区法院将不断提升“一站式”速裁办案的规范化水平,强化联动协作,以轻微刑事案件各环节全面提速,给当事人带来看得到的便利,推动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同频共振,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责任编辑:黄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