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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督促,为企纾困,为胜诉权益“加速度”
作者:黄山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07-04 08:16:13 打印 字号: | |

“XX已付5000元整,还有15000元没有付,酒店说7月全部付清,我已同意。”

“感谢法院的辛苦付出,谢谢!”



拖欠货款渐生隙


2018年起,王某经营的某商行与黄山某酒店达成食品采购合作协议,约定商行为酒店提供蔬菜、调味品等产品。2018年至2020年,酒店均按月结算货款。两年的“蜜月”合作也使双方建立起充足的信任,即使疫情导致酒店经营亏损,无法按月结算货款,商行仍未中断供货,并同意酒店待经营好转后再结算货款。

2023年6月,商行因无力支付供应商货款,无奈向酒店协商货款支付一事。经双方结算,酒店确认累计欠付40余万元货款。但结算后酒店却迟迟未支付,双方矛盾渐起,一气之下商行选择报警。后经派出所协调,酒店表示无力一次性支付货款,商行只得将对账单及发票取回,并向黄山风景区法庭提起诉讼,要求酒店立即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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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沟通促调解】


“疫情期间我信任酒店,也同意酒店好转后再付货款,但我现在也被其他供应商催款,上次结算后酒店一拖再拖,不然我也不会起诉到法庭”,王某向法庭倾诉道。

“虽然酒店目前经营好转,但这几年受各种因素影响,企业经营困难,若一次性支付货款,很可能会因为资金周转不开影响酒店正常的经营活动,也会影响酒店其他债权人。如果法庭判决我们一次性支付货款,我们没有意见,但我们不得不通过上诉来尽量争取资金周转时间”,酒店公司负责人无奈地说道。

调解一时陷入困境,一方面商行被供应商催款,希望尽快回款,另一方面酒店需流动资金来维持正常的经营。案情虽然简单,但若一判了之,难以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此法庭主动与商行的供应商取得联系,经过多次电话沟通,供应商最终同意商行分期支付其货款,商行在此基础上与酒店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最大程度减轻酒店的履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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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督促解烦忧】


“法官,我是来申请执行的,上次达成调解后,酒店按照协议支付了大部分货款,但还有2万元已经逾期1个月没有给我了,这几天供应商一直追着我要钱,我也没办法了”。

“你别着急,酒店按照协议主动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应该是遇到什么情况所以没有支付余款,我们和酒店负责人沟通下,督促酒店尽快将尾款给你”。

考虑到一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采取查封、冻结等执行措施将会影响酒店的信用评价,对本就负债、资金链脆弱的酒店造成额外负担,同时也为避免酒店其他债权人知晓酒店被执行后连锁诉讼对酒店造成更大影响,为更好地“为企纾困”,法庭向酒店发出2024年首份《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并与酒店负责人电话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剩余货款的支付义务。收到告知书后不久,酒店便将部分尾款支付给商行,并承诺1个月内付清,商行对此表示同意。至此,该起案件既快速兑现了商行的权益,也避免了执行程序对酒店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了双赢。


黄山风景区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执前督促的优势,特别是对法庭审理的涉企及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将执行工作进一步前移,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用实际行动守护“大民生”,积极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黄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