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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守护茶企“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4-08-15 15:06:16 打印 字号: | |

“法官,去年的茶叶款对方到现在还没有给我,我多次向其催讨,他总是敷衍打诨,我这才来到法院,希望法院能够帮帮我!”位于黄山区茶叶市场的某茶叶公司最近因一张税票而闹心不已……

2023年5月份,合肥某公司以商务接待为由,在黄山区某茶叶公司购买茶叶13份,单价560元,合计价款7280元。茶叶公司于同年5月11日开具税票交于合肥某公司。此后,茶叶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多次向合肥某公司进行催讨,而合肥公司负责人戴某出现敷衍推脱、微信不回的情况,故程某向黄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案件诉前调解阶段,调解员接到案件后,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调解员向戴某释法析理,茶叶公司催讨价款存在事实和法律依据,督促其应当履行付款义务。戴某向调解员解释道,“茶叶款未及时给付可能是公司内部协调出现纰漏,我愿意还款!”

在调解员的努力下,2024年7月21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的调解大厅,戴某向程某当场给付茶叶货款及利息,随后程某即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至此本案得到圆满化解!

黄山区是太平猴魁的主产地和核心产区。近年来,随着辖区内茶叶产业不断发展,各类矛盾纠纷逐渐增多,黄山区人民法院为此开通涉茶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发挥立案窗口的前沿阵地作用,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积极调处各类涉茶纠纷,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保障本地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黄山区法院
责任编辑:黄山区法院